各分会(工作委员会)级别对应关系:总会会员单位 = 分会(工作委员会)理事单位;总会理事单位 = 分会(工作委员会)常务理事单位;总会常务理事单位 = 分会(工作委员会)副会长单位。
会员企业诚信自律承诺书
作为北京钢结构行业协会会员企业,积极响应协会关于行业诚信自律的倡议,坚决做到合格产品出厂、放心工程入驻,努力促进钢结构行业产品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。为此,我们郑重做出如下承诺:
一、诚信为本,责任为先。坚持诚信至上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不断强化产品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,从自身做起,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表率。
二、依规生产,守法经营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做到规范生产、服务优质。
三、严格检验,确保质量。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管体系,加强员工培训,严把原材料进厂、产品出厂质量关,严格生产过程控制,确保产品优质。
四、拒绝低劣,抵制无序。拒绝低劣假冒产品,不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坚决抵制无序市场竞争和无底线市场经营活动。
五、尊重同行,文明竞争。坚持文明经营,不诋毁同行企业、不搞价格同盟,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多做贡献。倡导互惠互利,合作共赢。
六、完善服务,科学宣传。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科学宣传产品,不误导用户,不夸大宣传。
七、崇尚科技,注重创新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,不侵犯、不盗用他人专利技术;不仿冒、不盗用他人商标、产品标识。保证各项活动申报资料真实、数据准确。
八、加强自律,接受监督。加强自我约束,开展自查自纠,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协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。